*低工资的测算方法

作者:山西新海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日期:2020-01-16浏览次数:5

    (1)比重法
  比重法是目前我国各地区在确定*低工资方案时使用*多的方法。该方法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:
  先根据本地区家计调查资料,确定本地区整个城镇劳动者家庭中一定比例的人均*低收入户为贫困户,统计出贫困户人均生活费支出水平,作为职工本人的*低生活费;然后乘以职工平均赡养系数,得出赡养人口所需生活费用;再适当考虑劳动者教育和训练等费用,加总得出*低工资额。计算出月*低工资标准后,再考虑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、住房公积金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、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、就业状况、经济发展水平等,进行必要的修正,得出*后的*低工资标准。其计算公式为:
  *低工资标准=低收入户的人均消费支出×人均赡养系数+调整因素a
  其中:调整因素a主要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社会**费、住房公积金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、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、就业状况、经济发展水平等对*低工资标准的影响因素。
  例如:通过统计调查,某地区*低收入组人均每月生活费支出为297元,每一就业者赡养系数为1.91。
  按比重法计算得出该地区月*低工资标准为:
  月*低工资标准=297×1.91+a=567.27+a(元)
  得出月*低工资标准后,则小时*低工资标准=[(月*低工资标准÷20.92÷8)×(1+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)] ×(1+浮动系数)。
  (2)恩格尔系数法
  恩格尔系数是指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,若能确定恩格尔系数,则可以用来测定*低工资标准。具体方法就是根据中国营养学会提供的*低营养标准,确定满足劳动者*低饮食需要的主要食物的项目和消费量,乘以各地区相应项目的市场价格,加总求出劳动者用于饮食需要的主要食物的项目和消费量,乘以各地区相应项目的市场价格,加总求出劳动者用于饮食的*低费用;再除以已定的恩格尔系数,得出职工本人的*低生活费;用职工平均赡养人口系数第六以职工本人的*低生活费,得出赡养人口费用;*后把职工本人*低生活费用、赡养人口费用与一定量的教育训练等费用相加,即为*低工资额。其计算公式为:
  *低工资标准=满足营养标准的食品支出额/已定的恩格尔系数×人均赡养系数+调整因素a
  其中:调整因素a内容与比重法相同。
  例如:通过统计调查,某地区每一就业者赡养系数为1.91,*低食物费用为156元,恩格尔系数为0.525。
  按恩格尔系数法计算得出该地区月*低工资标准为:
  月*低工资标准=156÷0.525×1.91+a=567.54+a(元)
  (3)必需品法
  又称为实际计算法或菜篮子法。此方法利用劳动者家庭调查资料,求出满足居民*低生活所需个人消费品的主要项目和消费量,然后乘以该地区相应的市场价格,计算出购买这些消费品所需的费用,以此作为职工本人的*低生活费;再乘以职工平均赡养系数,得出赡养人口费用;*后将此费用加上一定的教育训练等费用,得出*低工资总额。其计算公式为:
  *低工资标准=人均购买生活必需品支出额×人均赡养系数+调整因素a
  这种方法具体实施时,首先必须确定一张生活必需品清单。确定生活必须品清单可以由专家确定,但是专家的确定也存在一些弊端,即有可能由于专家缺乏低收入者的社会生活体验,造成脱离实际。或者可以采用公众调查的方法确定必需品,选择与个人消费相关的项目让被调查者回答。例如:哪些项目是所有成年人缺一不可的?哪些生活用品是有需求但不是不可或缺的?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必需品清单,然后由此清单确定人均购买生活必需品支出额。
  (4)**收入比例法
  此种方法是**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的计算贫困线的方法,后来人们用来计算*低工资。一个**或地区社会平均收入的40%-60%作为这个**或地区的贫困线,亦即*低生活**线。据此通过统计得出某地区的职工的平均收入,然后相应地乘以40%-60%之间的系数,从而确定为职工的*低工资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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